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

這是真的嗎?! 買地上權的房地產只要所有權6折的價位

這是真的嗎?! 買地上權的房地產只要所有權6折的價位
低房價、高地租,地上權宅成燙手山芋

買地上權的房地產只要所有權6折的價位???

RY 認為地上權 vs. 所有權最大的差別就是
地上權取得的成本低於所有權超過30%
但是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只有70年的使用權
雖然不用繳交地價稅,但卻要支付給政府地租
此篇範例以"華固新天地"案件來說明
地租卻是地價稅的20倍
與銀行貸款的部分也只有5成,遠低於所有權的7~8成
等同於頭期款部分須拿出較多

http://line.naver.jp/R/msg/text/?"http://ry168home.blogspot.tw/2017/05/6.html"





未來70年後,政府是否會直接將地上物拆掉
抑或者又帶來一場居住的抗爭,使得政府無條件的延期使用權時間
值得我們省思,畢竟70年後政府會變得怎樣我們無法預知




以下截自2017-05-05 ─ Smart智富月刊
        北市地上權住宅「華固新天地」準備交屋,承購戶卻組成自救會打算控告建商,亦有部分承購戶欲解約,原因就在於地租大增,承購戶大喊吃不消!過去房地產景氣大好,地上權住宅打著「只要市價6折∼7折」的旗幟,吸引不少民眾購屋,但真的便宜嗎?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以「華固新天地」44.37坪的房型試算,若在同樣的條件下,地上權住宅與所有權住宅的成本差異。
        房價方面,「華固新天地」每坪成交均價約46萬元,相較周邊新案每坪65萬元∼75萬元,確實便宜不少,購屋總價可以省下上千萬元。 持有成本部分,房屋稅相同暫先不談,但有關土地的持有成本,若為地上權,每年不需繳交地價稅,但需付地租,「華固新天地」是以公告地價3.5%計算,所以每年地租為9萬5,821元。相較於持有土地所有權的物件,民眾可以公告地價的8折為申報地價,並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為0.2%,故每年地價稅僅為4,380元,兩者相差達20倍以上。
     「華固新天地」為70年的地上權案,故進一步試算持有到期的總成本, 由於公告地價漲跌難料,假設維持現今水準,若為地上權,加計房價、70年的房屋稅後,住戶共需付出3,031萬5,920元,若為所有權持有成本則為3,556萬3,850元。 算出來後,地上權住宅確實比所有權住宅便宜,但陳碧源分析,「若公告地價不斷上調、房貸利率也比別人高,加上地上權案到期後,土地、房子都要還給政府。這筆帳不見得真正划算!」也因此,除「華固新天地」外,其他的地上權案,有開發商已準備轉做旅館、月子中心等商用不動產;也有得標建商公告解約。若民眾購買地上權住宅要注意以下問題:
       問題1》高地租 地上權案的地租是每年公告地價的3.5%∼5%,年息雖固定,但公告地價是浮動,如2016年全國公告地價大漲30.54%,使地租大幅增加。雖而財政部在2016年9月頒布修法改採「部分浮動、部分固定」,但未來地租究竟會漲多少?仍無法掌握。
       問題2》高房屋 稅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,地上權案可分成「可分割過戶住宅」以及「不可分割過戶住宅」2種。 其中,不可分割過戶的地上權住宅,所有權為開發商所有,民眾購買後並無房屋所有權狀,故無法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.2%,而是適用囤房稅稅率,以台北市來說,3戶以上每戶皆為3.6%。 因「華固新天地」的承購戶向市府提出訴願申請,才調整為只要符合自住使用條件就可申請適用1.2%的房屋稅稅率。但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張義權提醒,現在地上權個案的房屋稅稅率多是個案認定,若住戶沒去訴願,即便自用仍為3.6%的稅率,民眾要多注意。
       問題3》高成數自備款 雖地上權住宅的總價較低,但因沒有土地所有權,銀行授信意願不高,額度緊縮。張義權表示,目前一般住宅貸款約總價的7成,但若為地上權,貸款成數僅約5成,若是不可分割過戶的地上權,因為連房屋的所有權都沒有,有些銀行根本不願意貸款給購屋者。
        問題4》高房貸利率 由於不可分割過戶的地上權住宅貸款不易,張義權說明,就會由開發商向銀行申貸,再由建商轉貸給購屋者,利率通常會較一般房貸更高,目前一般住宅貸款利率為1.6%∼2%,但地上權住宅的貸款利率都在2%以上。
        問題5》高耗損性 地上權的特性之一就是「有期限」。陳碧源認為,地上權住宅無法享有所有權房屋的保值性或增值性,反倒像買汽車,每年價值耗損極快。像屋齡近8年的地上權案「京站」,目前市場每坪成交35萬元∼40萬元,價格卻仍與預售時幾無差異,但周邊屋齡相近的個案,目前成交每坪60萬元∼70萬元,近8年漲幅約1成。
        問題6》低自治權力 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,管理委員會是由「區分所有權人選任」,但不可分割過戶的地上權住宅其區分所有權人僅建商1人。陳碧源表示,換句話說,住戶不能成立管理委員會,只能成立自治會等組織,但並無法律保障,不管住戶的決議如何,最後都要房屋所有權人(建商)同意才能通過。
        對於欲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, 張義權直呼「最好不要買!」因為地租不可預期,房子卻愈住愈舊,種種問題造成地上權住宅乏人問津。民眾若有買地上權住宅的意願,一定要仔細算好未來成本、評估可能風險,否則可能賺了房價,卻惹上一堆麻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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